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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和項目經理在提交投標文件時須到場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否則招標人將拒絕接收其投標文件。
2.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和項目經理與投標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社保機構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標申請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原件,項目經理還需提供建造師注冊證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原件。
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提供擬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及相關有效的上崗證書原件(須明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與投標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社保機構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投標申請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原件,否則做為資格不合格處理。須書面承諾通過審核的授權代表、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在投標過程中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更換,否則做為放棄本次投標處理;
4.本工程各投標申請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的承諾。
5.提供所報項目經理及主要管理人員親筆簽名常駐本工程項目現場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時的承諾,如不提供,視為不合格;
6.凡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需承諾:投標申請人若一經發現有圍串標、掛靠、轉包等不良行為的,一律記入不良行為,不得參與招標人其他項目的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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